关于印发《葫芦岛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值班管理制度》的通知
为切实加强葫芦岛经济开发区值班值守工作,确保值班工作规范有序、高效运转,经管委会研究决定,现将《葫芦岛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值班管理制度》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值班值守工作的重要性,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值班工作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葫芦岛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2025年6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葫芦岛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值班管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葫芦岛经济开发区值班值守工作,规范值班管理,确保政令畅通、反应迅速、处置高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总体要求
(一)值班工作实行全天24小时值班制度,遵循“有情必报、运转高效、反应迅速、安全保密”的原则,保障管委会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二、值班安排
(二)每月由管委会办公室统筹制定值班表,组织各级干部和工作人员参与日常值班、周末及节假日值班,确保值班工作全覆盖。值班表应提前3个工作日下发至各相关部门,便于提前做好工作安排。
(三)每天值班时间,白班早8点30分至下午17点,夜班17点至次日早8点30分,值班人员须提前10分钟到岗履行职责,交接班时,交班人员应将值班期间发生的重要情况、待办事项及注意事项向接班人员详细说明,双方共同在值班日志上签字确认,保障值班工作无缝衔接。交接班过程中,若接班人员未按时到岗,交班人员应及时向管委会办公室报告,并继续履行值班职责直至接班人员到岗。
三、值班职责
(四)值班人员负责值班期间的值守工作,及时接听电话,并在《值班日志》做好来电记录,详细记录来电时间、来电人、来电单位、联系电话、来电内容等信息,妥善处理公务来电并及时答复,确保信息传递畅通。
(五)遇紧急情况,值班人员应立即迅速了解突发事件详情,第一时间向带班领导和主要领导报告,严禁迟报、瞒报、漏报,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同时,及时通知相关应急处置部门赶赴现场处理,并做好后续信息跟踪和反馈工作。
(六)当省、市领导等上级有关部门检查值班工作时,值班人员应热情接待,认真记录指导意见,及时向带班领导汇报,并按要求做好后续落实工作。
四、值班纪律
(七)值班人员须严守工作纪律,值班期间严禁擅自离岗、占用值班电话处理私人事务,不得从事与值班无关的活动。因特殊情况需临时离岗的,须经带班领导批准,并安排其他人员代为值守,离岗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如有特殊原因需要换班的,必须提前与换班人员沟通协调,确保换班期间有人在岗,保障值班工作的连续性,并向管委会办公室备案。
(八)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严禁向无关人员泄露涉密信息,规范使用电话、传真、计算机网络等传递信息,确保信息安全。涉密文件、资料的传递和处理须严格按照保密规定执行,不得通过非保密渠道传输。
(九)熟练掌握并正确使用值班室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自觉维护值班室环境卫生,保持安静整洁,物品摆放有序,禁止在大厅和值班室内吸烟。
五、考核与奖惩
(十)省、市总值班室点调抽查中,若出现值班脱岗、信息迟报等问题被点名通报批评的,取消当班值班员和带班领导年度评优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追究责任。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据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进行严肃处理。
六、附则
(十一)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十二)本制度由管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和修订,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和上级要求,适时对制度内容进行调整和完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