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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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葫芦岛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关于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来源:党群工作部 发布时间:2025-08-01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4月10日至6月19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葫芦岛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开展了专项巡察。2024年8月6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葫芦岛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葫芦岛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葫芦岛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主动认领责任,以落实巡察整改为契机,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制定整改方案,逐项研究整改措施。党工委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担任巡察整改领导小组组长,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主动认领,带头整改,多次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约谈相关责任人,全面统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确保整改落实工作按时有序推进。各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领域的问题自觉扛起领导责任,抓好分管部门整改。开发区领导班子于2024年8月24日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巡察整改发现的问题,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同时,深入剖析了问题产生的原因,制定了整改措施。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委要求有差距,履行职责使命不够有力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积极与企业研究外资进资事宜,提供优质服务,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吸引更多外资企业投资。2024年底进资3万美元。二是持续强化招商引资。围绕精细化工主导产业,在补链、延链、强链上持续发力。通过参加各类经贸展会、自贸试验区等载体平台,邀请更多外资企业开展项目交流。三是强化项目服务,落实落细“项目管家”制度,持续开展“双进双促”活动,持续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做好2024年项目建设收口工作和2025年项目谋划工作。四是狠抓重点企业运行。紧紧盯住重点企业平稳运行,推动重点企业扩大产能,拉动地区生产总值增长。五是全力补齐短板弱项。认真查找失分项,盯紧盯牢实际使用外资等关键指标和问题指标,进行改进提升。六是注重发挥好现行针对性政策优势,激发现有外资项目再投资热情,落实帮扶政策,确保外资企业稳定运行,增强企业增资扩产信心。七是强化运行调度,加强部门协调,加强税收征管和税源监控,盘活各类闲置资产,积极增加财政收入。强化在谈项目跟踪问效,培植新增税源。将每年到期债券本金10%部分纳入预算,按时偿还债务利息。

  2.关于“全面振兴新突破不够明显”的问题。

  一是充分发挥开发区优势,落实项目管家制度,加大对企帮扶力度,全力保障重点项目开复工,提高项目落地率。二是密切跟踪2023年新签约项目进展情况,加快推进项目落地。三是狠抓重点企业运行。抓好企业稳定生产、扩大产能,加强重点工业项目投资跟踪调度,推进项目加速投资,尽早投产,拉动经济增长。四是持续强化招商引资。发挥全员招商工作优势,发挥好“管委会+公司”的运行模式,借助社会力量助力开发区招商。五是积极纾困解难。坚持千方百计惠企强企,不断优化营商环境,落实各项惠企政策。持续开展营商会客厅活动,加强窗口建设工作。加强为市场主体服务意识,帮助企业解决经营中遇到的问题,促进企业健康持续发展。六是持续调度服务行业生产经营情况,准确掌握行业发展趋势,及时沟通解决企业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七是围绕开发区产业定位,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增加优质服务业企业基数,增强服务业行业综合实力。

  3.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建设责任压得不实”的问题

  一是2024年9月2日成立清偿领导小组。二是对拖欠账款情况梳理并建立还款台账,逐步进行还款。三是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召开会议,积极推进解决前期拖欠账款遗留问题。

  4.关于“履行环境保护监管责任不够有力”的问题

  一是对日常巡查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加强日常巡查,发现问题第一时间进行上报。二是积极与市生态环境保护局综合行政执法队北港大队联动,增加巡查力量及巡查频次,加强对园区沿线化工企业环保工作的日常监管、执法。三是加强开发区安全、环保平台的使用管理,利用现有监管系统提升监管能力。四是在重点区域增加安装高清视频摄像头,提高对污水偷排偷放行为的发现能力,做到及时发现及时上报有关部门查处,促进开发区环境质量不断改善。五是责成运维单位对所有大气站及监测子站进行全面排查。运维单位对设备易损件及所需气体进行更换、对报警阈值重新设定、对设备进行重新校准,确保有毒有害气体环境风险预警平台正常运行。六是组织水务公司管理层、水处理专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办法。研究通过调整工艺、驯化菌群、加强抽样检查等相关措施,使其持续处于稳定达标排放状态。

  5.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科学制定执法检查计划,将风险等级较高、近三年发生过事故事件、试生产等企业列入安全生产重点监督执法检查计划。严格按照执法检查计划和专项检查安排,开展安全检查。加强对监管人员业务培训,聘请行业专家、专业机构对重点企业开展指导帮扶。二是深化重点领域专项整治。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针对重点行业领域,持续开展“八大攻坚行动”,全面整治安全隐患问题,严防各类生产事故发生。三是强化安全宣传教育。加大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宣传,组织开展多样化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知识技能水平。四是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强化部门间协调配合,联合市场、消防、住建等部门,对流动摊贩开展隐患排查,督促整改安全隐患问题。五是加强安全生产知识宣讲,向流动商贩讲解安全知识并提醒做好日常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引导流动摊贩遵守城市管理规定,到指定的场所、区域规范经营。六是召开党工委会议,研究筹措资金用于企业剩余库存危废处置费用。七是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区约谈企业实际控制人,要求加快库存危废转运事宜,督促企业履行主体责任。八是对危险废物转移处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由中标单位进场对企业安全及环保全程管理,并将库存危险废物转移处置。九是持续推进化工园区封闭化管理工作。以化工园区重大安全风险防控项目建设为契机,逐步完善化工园区封闭化管理设施建设,通过智能管控与人工看护相结合,实现24小时全天候封闭化管理。十是建立健全化工园区封闭化管理制度。建设卡口远程控制系统,逐步配齐值班值守队伍,严格危险化学品运输管理,降低外来人员、车辆等不安全因素对园区生产、建设带来的安全风险。

  (二)体制机制改革进展缓慢,推动政企分开不够到位方面

  1.关于“‘管委会+公司’机制落实流于形式”的问题。

  一是制定《葫芦岛经济开发区国有企业优化重组方案》,按照2018年制定的体制机制改革方案中涉及到集团公司职能进行重新梳理。组织筹备组人员前往市国资委进行学习。二是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结构、逐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规范管理流程。三是集团公司以构建现代化治理体系为核心目标,系统推进董事会、监事会及经理层治理架构建设。明确党组织发挥领导作用、董事会发挥重大决策作用、监事会发挥独立监督作用、经理层发挥组织实施作用的职能定位。四是结合开发区现行运营机制,优化整合,明确公司职能定位,下放11项业务由集团公司承担,实现政企分开。五是制定《葫芦岛经济开发区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改革方案》,方案明确公司内设七个部门。按照方案设立投融资部门并履行职能。六是按照改革重组方案中部门人员设置情况,于2025年5月中旬完成了集团公司工作人员竞聘工作。

  2.关于“市场化运营能力不足”的问题。

  一是积极扩展市场,承接园区园林绿化,道路养护等业务。二是拟盘活热源公司闲置资产,积极与常州企业洽谈全力推进成立合资公司,力争扭亏为盈。三是拓展集团公司业务经营范围,积极向外开拓市场,承接业务,实现自主化经营、市场化经营,逐步实现造血功能。四是在集团公司业务成熟后,根据子公司经营业务范围,适当给予业务倾斜,并实行考核机制。

  (三)践行新发展理念不够,推动高质量发展不够有力方面

  1.关于“招商引资质效不高”的问题

  一是结合开发区配套、交通等优势,充分发挥全员招商和驻点招商作用,围绕主导产业、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开展招商工作,在延链、补链、强链上下功夫,招引一批上下游关联度高的大项目、好项目。二是加大委托招商投入,借助社会力量开展招商工作,紧紧围绕重点地区、重点产业和重点企业,开展以商招商、“朋友圈”招商,招引更多精细化工及相关企业来葫投资。三是培育壮大开发区现有企业,通过调研走访及时助企纾困。积极与企业沟通,协调企业以增资扩产的方式扩大规模。四是加大对招商人员的培训力度,全方位提高开发区专职招商人员的综合技能。五是充分发挥常州、临沂、北京三个驻点招商办事处的作用,全方位搜集招商信息。结合开发区“管委会+公司”的模式,充分发挥集团公司的招商职能。六是加大科技政策的宣传、普及和推广力度,激励企业开展科技创新活动。组织企业参加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及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解读会,向企业普及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流程及优惠政策。七是积极邀请企业参加各类科技成果转化撮合对接会。组织企业参加校企对接活动、科技成果对接会,充分发挥高校院所高质量科技成果供给优势,进一步促进高校院所高质量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八是围绕园区精细化工、机械制造等主导产业,发动企业建设国家级、省级研究中心,提升企业科研水平。

  2.关于“土地资源利用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一是依据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土地管理文件,开发区查阅档案,收集资料,将相关佐证材料报市自然资源局。二是市自然资源局组织召开地类综合研判工作会,确定工作方案。由管委会委托第三方机构编制地类综合研判报告,并组织专家评审。依据研判报告及专家评审结果,龙港区政府出具认定意见并报市政府审批,进而解决开发区土地地类变更问题。三是加强土地管理,科学规划、合理布局、高效利用土地,杜绝再次出现类似问题。

  3.关于“资金资产管理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一是开发区主要领导已多次约谈企业法人及实际投资人,加大催缴土地转让款及投资收益。二是委托整理相关证据,启动法律程序解决该事宜,维护开发区相关利益。三是严格执行财经纪律,遵守财政制度,加强对预算支出管理,规范使用财政资金,不再向非预算内单位拨付办公经费。四是召开会议,研究关于食堂伙食费收缴问题事宜。由食堂管理员单独申请一张银行卡实行专卡专用。由管委会办公室指派专人,负责定期监管该银行卡账户收支情况,定期打印银行流水存档待查。并在票据中附支出明细表,列明各类款项用途。

  (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到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1.关于“履行‘两个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编制新材料片区可研报告费用因使用不当,原支出冲回。二是组织召开关于财政支出管理制度规范的学习会议,要求财政局所有工作人员要规范资金使用,做到专款专用,规范使用。三是利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同第二党支部书记进行谈心谈话,提出批评教育,明确工作要求。四是组织机关党支部再次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支部管理条例》等,并督促各支部严格执行相关条例规定,举一反三,深刻自查自纠工作上存在问题。五是责成支部书记在支部党员大会上对张某党纪处分决定进行通报,取消两名同志2023年度优秀共产党员等次。六是制定党员受处分后日常教育方案,并下发到各支部,责任到人、落实到岗、张贴上墙。七是同机关支部委员进行集中谈心谈话,宣读日常教育制度,明确支部委员工作职责。

  2.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制定并下发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谈心谈话制度,并张贴制度上墙。二是加强纪检委员学习培训,定期举办纪检委员培训会议。三是党工委主要领导同分管领导进行谈心谈话,明确纪检工作职能,要求不断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日常教育管理。四是持续抓好党员干部警示教育,组织开发区全体党员干部和下属企业中层以上干部,集中收看反腐倡廉纪录片,增强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

  (五)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到位,基层党建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1.关于“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存在差距”的问题。

  一是制定开发区党工委集体决策机制,参与集体决策的范围仅包括全体党工委成员,若工作需要,非党工委成员可列席,但不参与决策事项表决。二是强化会前调度和会后记录,明确历次党工委会议参会人员和会议主题。三是建章立制,制定葫芦岛经济开发区“三重一大”事项表态制度,并下发到班子成员手中,严格实行末位表态制。四是召开党工委会议,研究确定班子成员工作分工,明确非班子成员不再分管工会、团委、妇委会工作。五是取消党工委管委会联席会议制度。重新制定并完善党工委会议制度,明确要求涉及“三重一大”暨重大事项决策、重大项目安排、重要人事任免和大额资金使用均通过党工委会议研究。六是由主要领导同班子成员进行谈心谈话,严格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提出的“领导干部要带头谈”的要求。强调召开民主生活会的意义所在,坚决不能搞一团和气,以建议代替批评。

  2.关于“干部队伍建设有短板”的问题。

  一是根据开发区人才需求,制定2024年招商引资和项目服务中心招聘计划。积极对接市人社局,完成招聘准备工作,充实事业编人才队伍。二是党群工作部与招商引资和项目服务中心积极摸排符合提拔副主任人选,建立清单,将意向人选汇报给葫芦岛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待有符合意向性人选,完成民主测评和考察程序,解决领导职数空缺问题。三是对《葫芦岛经济开发区竞聘上岗工作方案(草)》进行完善。四是严格按竞聘上岗工作方案及各部门用人需求实行竞聘上岗。五是认真落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日常管理制度,加强人员日常管理。实行上、下班考勤,全面从严管理。六是加强考勤监督机制,实行由管委会办公室牵头,党群工作部、纪检委员负责的开发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纪律监督小组,对全区考勤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

  3.关于“党建工作抓而不实”的问题

  一是抓紧联系破产企业党委书记,经沟通协调督促其切实担起主体责任,及时通知到位,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出。待其组织关系全部转出后,申请撤销所有党组织。二是举一反三,自查自纠,召开园区非公党组织党务工作者学习培训会议,提升党建业务水平和能力。三是深入企业调研及时掌握有关情况,督促抓紧将党员档案转移到所在社区或现工作单位党组织。四是深刻自查自纠,开展非公党组织党员档案排查工作,登记造册,动态调整。五是督促帮扶重点党支部,要求其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制度》等规章制度。六是督促党支部按规定开展党课,及时将组织关系转出。

  (六)巡察审计整改不到位,成果运用不够充分方面。

  1.关于“持续推动巡察整改有差距”的问题

  及时跟进案件判决结果,目前案件已判决。待债权审核完成后,将积极盘活闲置资产。

  2.关于“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够彻底”的问题

  一是在建工程北港新城一期项目、在建工程篮球馆项目分别于2024年8月、2024年11月转为固定资产。二是在建工程商务区项目已将其中饮马河桥工程、创业中心B座工程于2024年11月转为固定资产,剩余已列支为管理费用。三是欠款企业已于2024年7月10日缴纳租金。四是研究制定了《关于应列未列支出不降反升整改计划》,根据计划逐步列支。五是紧盯重点税源,确保应收尽收,积极增加财政收入,2024年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8.8%。持续高质量开展招商,力争项目尽快落地,增加土地出让收入。六是不再新增暂付款。

  三、下步工作安排

  (一)加大整改力度。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对还没有完全彻底解决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和措施,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坚持一抓到底,坚决完成整改任务,务求取得实效。

  (二)强化建章立制。坚持践行“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工作理念,强化监督管理,以刚性约束保障各项制度机制执行落实到位,将整改措施制度化、长效化,防止类似性、重复性问题发生,使制约开发区发展的突出问题有效解决。

  (三)强化结果运用。锚定“高质量发展、整体性提升”的工作目标,坚持用巡察整改的刚性要求与提升开发区高质量发展成效紧密结合,压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着力提升开发区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安全环保、科技创新、深化改革等各项重点工作水平。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电话0429-2079077;

  地址:葫芦岛经济开发区泰山街88号(党群工作部)

  电子邮箱:dq207902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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